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於2012年11月5日成立,委員及全面協調、突發消防局局長、事件 惟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成立超過10年後,應對包括制訂應急方案等的事務。 歷史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於2012年11月5日刊登澳門行政長官的批示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設立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 組織 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由澳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指揮和監督各澳門政府部門採取緊急處理措施,撤銷相關委員會。成員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擔任秘書長;其餘成員包括新聞局局長、